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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量:909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教育主管单位(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学校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二)负责学生德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风考风建设,统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负责处理校学生违纪处理等、投诉、申诉等事务;负责学生大型活动的相关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办理学生退学、学生医疗保险和学费清缴工作;协调处置学生重大事件。

(三)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落实;负责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学生事务服务需求的调研与分析,以及学生管理工作理念与实务的研究;负责学生劳动教育课程、领导力课程、生理健康课程、生命教育课程、生存教育课程、安全教育课程、非形式课程等研发与实施。

(五)负责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生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及审核等工作;负责各类资助工作的评审、资金发放及监督等工作;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及贷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手续办理、资金发放及监督工作;负责大学生医保参保及日常管理、报销工作;统筹管理政府、学校、社会捐助等用于帮困助学的经费;负责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以及典型挖掘,扩大宣传典型示范作用等教育。

(六)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负责做好日常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及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督导;负责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预警学生和重点关注学生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建立“一人一档”;指导大学生心理咨询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在实践锻炼中提升“助人自助”的能力。

(七)负责做好学生入住、退宿、寝室的调配和安排;负责学生公寓分配、生活指导、卫生区域划分等工作;负责学生寝室的安全、内务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二级学院反馈;负责检查、核实学生公寓内公共设备、设施维修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星级评价工作;负责宿舍管理员的的培训、使用、管理、考核;督促与宿管密切相连的其他部门共同做好住宿学生的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职工队伍规划、建设、培训、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党建、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建设、资产管理、宣传、工会、信息化建设、制度执行和档案整理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