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涉外事务和台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与英国、法国、美国、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俄罗斯等国家的7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学术科研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是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与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新东方前途出国等机构达成战略合作,积极打造国际化人才孵化基地,不断为学生出国深造、就业、技能实习、寒暑期游学等提供机会和便利。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执行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规划及涉外规章制度;负责全校涉外事务及台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
2.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教育机构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合作协议的签署与落实。
3.负责学校中外合作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立项论证、申请报批、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干部、教师赴国(境)外访学、进修和培训活动;负责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办理;负责出国(境)留学人员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处理;做好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指导工作。
5.负责国(境)外专家、学者的来访邀请与接待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6.负责国际交流学院的招生宣传、教学组织、学生管理等工作。
7.负责来华留学生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录取和入学手续的办理;协调相关学院做好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8.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做好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9.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出国前语言培训、留学生汉语培训工作;负责国家汉办对外汉语教学项目的申报、联络工作。
10.负责学校重大国际会议(研讨会)的申报、审批和协调组织工作。
11.负责学校外事安全工作。
12.负责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咨询方式
地址:知诚楼219A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箱:qdhhxyg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