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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量:181

各二级院(部):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一致。

四、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研究类和重点研究类,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

五、申报条件

课题投标单位应为国内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课题负责人应为上述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当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六、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投标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使用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下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模板,填写并检查内容无误后,经科研服务部审核并签字盖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二)申报人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师德师风审查表》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办公楼5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hhxykyc@126.com。截止日期202411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对课题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时限等具体要求,及资料提供、课题管理方面的具体安排,请详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

  联 系 人:刘书芳 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41114/20241114165103_506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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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