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拟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单位,请于4月15日后联系科研服务部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
各单位可使用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在线填写提名书。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周四)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 1 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11:00点前。
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3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1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6,选填)。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服务部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行政楼501)
电话:0532-83175768
邮箱:hhxykyc@126.com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