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青黄院党发〔2024〕15 号
各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全校共产党员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 2023-2024 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1年(含)以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从事党务工作2年(含)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成立1年(含)以上的党总支或党支部。
以上统计截至时间为 2024年6月30日。
二、推荐数量
拟评选表彰的优秀教工共产党员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 5%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人数的 2%推荐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每个党总支 1 个推荐名额推荐评选;拟评选 4个党总支、8 个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具体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见附件 1,含差额)。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教工党员要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学生党员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具体条件:1.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较为突出的业绩。2.带头服务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做师生的贴心人。3.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4.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5.优秀学生共产党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做出表率的党员中推荐。6.推荐对象应在 2022或 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推选,且在近三年来应无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问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党员队伍体系化建设,勇于担当、务实肯干、实绩突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具体条件:1.在基层党组织负责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应满 2 年。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3.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4.推荐对象应在 2022 或 2023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推选,且在近三年来应无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问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过硬,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在当前任期内无违纪违法问题。
具体条件:1.基层党组织2023年在评优争先、党建“双创”建设、党建课题及创新成果申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3.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应结合 2023 年度星级党支部评选结果,党总支原则上应含有校级四星级以上党支部,党支部需具备校级四星级以上党支部称号,且近3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四、推荐程序
(一)初步推选。以各党总支为推荐单位,根据确定的各单位推荐名额,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进行推荐。各党总支根据下设党支部和党员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对象。推荐优秀教工共产党员重点向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倾斜,优秀学生共产党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做出表率的党员中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得交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具备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推荐参评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近三年来应无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推荐对象应在所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初步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 4),纸质版《审批表》及汇总表请于6月14日17:00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zzb515@qdhhc.edu.cn。联系人:许帅,电话:0532-86895603,17685669936。
(二)联合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等部门对初步推荐对象开展联合审查。经审查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三)公示。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名单上报校党委,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做出表彰决定。
(五)表彰。“七一”前对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党内评优工作与开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评优争先”建设、党建“双创”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组织实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落实评选推荐程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严把考察关口,杜绝评优直接指定、“论资排辈”等情况,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严谨,确保工作质量。
(三)注重宣传,强化引领。各党总支(支部)要将评优表彰作为一次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推荐信息汇总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6.内容格式及要求
中共新葡萄8883官网AMG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通知全文: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40826/20240826161010_41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