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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概览—博物馆扶持政策—国家对博物馆的资金扶持
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量:590

博物馆概览

博物馆扶持政策

程国锋、刘莹莹执笔


国家对博物馆的扶持政策是很多博物馆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从与博物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博物馆的保障扶持政策涵盖了博物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法律保障、购买服务、合作办馆、用地优惠、财税优惠、资金扶持、对口帮扶、人才培训、文化交流、表彰奖励等。博物馆对国家扶持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主动适应和利用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博物馆合规发展有好处。

本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案例,着重介绍国家对博物馆的资金扶持情况,简要介绍国家对博物馆相关的法律保障、购买服务、合作办馆、用地优惠、财税优惠、对口帮扶、人才培养、文化交流、表彰奖励等政策。

在具体介绍各类保障扶持政策之前,要先消除常见的博物馆工作者对国家保障扶持政策的三个疑虑:

第一,有的非国有博物馆担心这些保障扶持是只针对国有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无权享有。其实不必担心,《博物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在博物馆的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第二,很多博物馆只关注资金扶持,对其余的扶持没有太多关注。这种现象也情有可原,毕竟博物馆柴米油盐都需要资金,但是其他的保障扶持政策有时却可以发挥比资金扶持更大的作用。

第三,有的博物馆以为国家对博物馆的保障扶持政策是秘密。其实,国家对博物馆的保障扶持政策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博物馆也需要勤加关注。


一、国家对博物馆的资金扶持

二、国家对博物馆的法律保障

三、国家对博物馆的购买服务

四、多元主体合作办馆

五、国家对博物馆的用地优惠

六、国家对博物馆的财税优惠

七、国家对博物馆的对口帮扶

八、国家对博物馆的人才培养

九、国家组织博物馆的文化交流

十、国家对博物馆的表彰奖励


一、国家对博物馆的资金扶持

光明网2020年6月11日新闻《国家一级非国有博物馆 最高补贴1000万元》报道:“记者 6月10日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办法》明确:7月1日起,深圳将提高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标准,在原《深圳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的基础上,将运行补贴上限从 50 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并新增运行评估和定级补贴。对国家一、二、三级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补贴,对被评为‘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30万元补贴。”

这个办法颁布以后, 深圳市文物主管部门的电话接连不断,咨询者一上来就问:“请问我怎样能拿到这个1000万?”从我们与博物馆举办者长期打交道的经验来看,无论博物馆的举办者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国家补贴真的抱着无所谓态度的是不多的,多数举办者直言不讳地问或者旁敲侧击地问,都对这个问题最关心。

我们以广东省的一家博物馆为例,开门见山地介绍一下举办一个博物馆可能会获得的各类资金补贴。

一是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该项经费由中央财政设立, 用于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支出,鼓励改善陈列布展,支持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这项经费不用地方申报,由省文物主管部门根据中央核定广东省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名单,并结合博物馆级别和运行评估结果划定补助标准进行分配,在每年年底前划拨到各地。

经费可用于补助博物馆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发放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文物征集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这项经费补贴的背景是 2008 年 6 月印发的《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继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的特别(临时) 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票价格。

为了建立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鼓励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支持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对实行低票价的博物馆和自行实行免费开放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省份给予奖励,等等。

其中,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单位门票收入减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运转经费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 20%、中部 60% 和西部 80% 的比例进行补助。地方财政部门要承担相应职责,保障当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资金投入。

要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经费,落实增强接待能力、增设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手段所需资金,落实人员培训经费及增加业务时间和业务强度的必要补助,保证博物馆正常、高效运转。

二是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陈列布展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改善基本陈列的方案设计、相关材料及设备购置、施工、监理和专家咨询等支出。经费补助范围包括新建馆的陈列布展,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博物馆陈列布展提升改造。需要各地文物主管部门每年 7、8 月份前先储备好项目,待国家通知报送后,就逐级报送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表、陈列展览大纲、资金预算文本、项目可行性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是省财政补助市县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博物馆、纪念馆,包括列入全省博物馆名录的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以上博物馆名单根据省财政的总盘子和分配原则每年可能会有不同。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自 2019 年开始,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下放了项目的审批权限,资金以切块形式,在每年年底前划拨到各地市,由各地市文物主管部门对经费进行分配。2022 年,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

四是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主要补助国有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的保护,包括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修复、数字化保护等。涉及一级文物修复的,需要先报年度计划;涉及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的,需要将项目方案先报省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通过后才可申报经费。

五是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由各地按照资金申报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通知在每年 8 月份左右印发。主要补助博物馆建设、提升项目,包括国有博物馆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以文物建筑为场馆的博物馆的维修保护,欠发达地区新建的国有博物馆基本陈列,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珍贵文物和残损文物的保护修复等。

六是省级以下的博物馆相关专项资金。一般来说,这类扶持资金的额度与地方财政资金富裕程度、地方对博物馆工作的重视程度、博物馆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程度成正比。

我们以广州、深圳两个地市和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南海区两个区为例介绍这些区域的博物馆可能会得到的扶持资金。《广州市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新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的新建补助。此外,博物馆展厅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 1000—1200 元 /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额外的新建补助,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扩建博物馆项目。新增展厅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含 300 平方米),且新增符合本馆宗旨、性质的藏品 80 件/ 套(含 80 件 / 套)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按照 600—800 元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运行奖励项目。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博物馆运行评估结果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别对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的上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从高到低评出一至三档,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8 万元奖励。”深圳市的具体扶持办法,本文前面已经提到过,不再赘述。

《佛山市南海区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符合扶持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经申报评审后,对博物馆的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管理运营工作进行补贴,扶持标准为每年 500 万元。自获评国家一级博物馆起,每年补贴 1500 万元;自获评国家二级博物馆起,每年补贴 1000 万元;自获评国家三级博物馆起,每年补贴 800 万元。”

2022 年 2 月印发的《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首次评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 1000 万元、800 万元、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非国有博物馆在《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不同,博物馆可以向所在地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具体咨询。

七是文物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对博物馆的扶持资金。各级各类部门都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情况,对经评选出的各类基地、路线、品牌等的博物馆给予资金扶持。宣传部门对确定为相应级别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博物馆给予经费补助。科技主管部门对认定为科普基地的博物馆,也会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资助。有些部门对认定为青少年研学基地的博物馆有相关的经费补贴。博物馆如果有实力有心争取的话,广开资金源头,也可以获得不错的扶持资金。

前面讲了这么多各类扶持资金,但是博物馆举办者要清醒地认识到,对博物馆负有最直接、最根本、最长久义务的,永远是举办者自身,这一点无论对于作为博物馆举办者的政府、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都一样适用。这项原则在法律上也是明确的,《博物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

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举办者之外的扶持资金对于博物馆而言更多是锦上添花的作用,举办者自身长期稳定的资金才是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来源:《博物馆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