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选树2023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志愿服务典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整,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在落实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团总支学社衔接率为100%。
5.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量化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在本学院党组织和团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参加“活力团支部”展示,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广泛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参与“百万大学生进社区”、“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
4.学社衔接率为100%。
5.支部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情况每期均为100%。
6.支部团员青年第二课堂成绩在考核期限内的学期无预警情况。
7.团支部“对标定级”在四星级及以上。
(三)优秀青年工作者
参评资格:专职从事共青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3月1日);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在推进共青团重点工作方面有思路、有方法、有成效,且效果显著。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符合条件的团干部(教师)、辅导员、任课教师、社团导师等均可参评。
(四)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排名在班级前40%,无挂科。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无违规违纪行为及记录。
5.原则上,参评的学生所在宿舍应为3星级及以上宿舍;“青年大学习”每期完成率100%;第二课堂成绩在考核年度内无预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6.入校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等综合荣誉者优先。
7.2023年团员评议达到“优秀”等次。
8.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3月1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不参加该类别选树。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的条件。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3.入校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者优先。
4.截至2024年3月1日,学生参评对象须担任团学干部一学期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任,参加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训并顺利结业的团学干部优先考虑;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积极担任学友导师,对需要帮助的同学开展“一对一”帮扶、朋辈教育等活动。
6.教师候选人请参评优秀青年工作者,不再参与此项评选。
(六)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2.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较规范,运行良好。
3.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疾病预防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学校获得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5.广泛组织参与“百万大学生进社区”、“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服务项目具有连续性。
6.依托所学专业打造的志愿服务品牌团队优先考虑。
(七)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
3.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疾病预防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公众认可度高,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40小时。
4.考核时限内,学习成绩无挂科,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情况。
5.积极参与“百万大学生进社区”、“三下乡”、“返家乡”等活动,成绩显著,有相关服务证明。
(八)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实施时间2年以上,每学期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4.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服务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认可度高,为学校学院争得声誉。
5.结合专业优势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在推荐时重点予以考虑。
6.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自行推荐,校团委将根据服务项目内容及开展情况进行差额或等额评选。
二、申报名额及申报方式
申报名额原则上参照各学院现有团支部、团员、团干部数量,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各学院要注意控制各年级各专业比例结构,要加大在科技创新、志愿公益、就业创业、“四文化育人”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集体)的选拔推荐力度,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推荐上要重点予以考虑。
在共青团重点工作中组织动员和发挥作用一般的团组织、主动担当作为不明显的团员、团干部,团的基层建设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对推报的候选人选(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所在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组织要落实先进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学院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选树机制,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学校团委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展示。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和个人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公示无异议证明、所获奖项、汇总名单等材料的电子版,经学院审批后,报送至学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用普通A4纸黑白正反面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共青团新葡萄8883官网AMG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